地质环境改革发展研讨会指出地质环境管理亟待强化法律建设
日前,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在京举行地质环境改革发展研讨会,会议指出,地质环境管理亟待强化法律法规建设,加快构建管理体系。
会议明确,地质环境管理近期目标包括建立完善的法治机制、明晰的责任机制、多元的投入机制、有效的补偿机制和监管机制。其发展战略的基本框架包括法规制度体系,行政管理体制机制体系,社会管理及中介服务组织管理体系,政策、规划体系,监测、预报、预警、应急与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地质环境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服务产业体系,现有地质环境管理领域的发展战略框架等。
就加强法律法规建设,会议认为,应制订地质环境基本法律,完善古生物化石保护、矿山地质环境资源保护、地质遗迹与地貌景观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地下地质空间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优质农业地质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等法律、法规和条例,完善国土资源部门规章体系,完善标准规范体系。就加快构建行政管理体制机制体系,会议认为,要建立完善市、县、乡(镇)的管理组织机构、技术支持队伍、配置设施设备等,建立督查、巡查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