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地会字[2007]25号
关于开展矿山资源储量地质测量
机构资质年检注册换发证的通知
各设区市国土资源(矿管)局:
根据江西省国土资源厅下发的《江西省矿山资源储量地质测量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赣国土资字[2007]63号)文要求,我会将于近期组织开展全省矿山资源储量地质测量机构资质年检注册、换发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注册及换发证对象
1、凡在2003年(第一批)、2004年(第二批)取得江西省矿产资源储量核查检测资格机构单位(见表1、表2)都应参加年检,年检合格后换发新的资格证书。
2、凡在2007年取得江西省矿山资源储量地质测量机构资质的单位(见表3)于
3、凡不参加年检的单位,不予注册,不予换发新的资格证书,三年内不得承担矿山资源储量地质测量或储量核查业务。
二、年检资料及组织实施
参加年检的单位应向所在地的设区市国土资源(矿管)局提交如下资料:
1、2006-2007年矿山资源储量动态检测工作总结报告一份;
2、2006-2007年度完成评审备案的矿产资源储量检测报告,其中社会性机构提交4份不同矿山的资源储量检测报告,企业性机构提交1份本矿山的资源储量检测报告;
3、矿产资源储量核查检测单位资格证书。
省地质学会将组织由省国土资源厅、设区市国土资源(矿管)局储量科负责人和有关专家组成的审查组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年检审查。年检结果报省厅备案,省地质学会公告。
三、年检时间及地点
1、年检时间:
2、
3、年检地点:南昌市站前路168号皇廷大酒店。
四、有关费用
参加年检的单位需缴纳年检费1000元。年检费主要用于年检、会议、公告和印制资格证书等。由各设区市国土资源(矿管)局一次性收取,与年检资料一并按时交省地质学会。2007年取得江西省矿山资源储量地质测量机构资质的单位无需交费。
五、联系人:李华珍 电话:0791-6117391
二○○七年十
抄报:省科协,中国地质学会,省国土资源厅
抄送:省国土资源厅储量处
江西省地质学会办公室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