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及配套文件。
组织完成2009年部两次及各省一次勘查资质集中受理审查工作。目前,全国共颁发有效地质勘查资质证书2613个。其中部发证869个,占33.3%;省发证1744个,占66.7%。组织完成了《地质勘查资质单位从事地质勘查活动范围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地质勘查资质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广泛征求了意见。
——开展地勘单位改革发展调研。
组织部有关事业单位,对河南、山东、陕西、江苏、上海、广东、海南等13个省(市)国有地勘单位发展情况进行调研;对31个省(区、市)地勘单位属地化以来出台的扶持地勘单位改革发展的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函调,形成了“地勘单位改革发展情况及政策建议”,并以此为基础形成部发文《关于促进国有地勘单位改革发展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勘查行业服务与管理的若干意见》。
——建立行业基本情况统计网络自报系统。
完善全国地质勘查行业情况年度通报的报表填写制度,利用部综合统计信息平台,开发建立行业基本情况网络自报信息系统,实现网上填报数据,提高行业情况信息报送质量,增强行业信息时效性,更好地与部综合统计相衔接。
——加快推进注册地质师制度的建立。
组织完成了《关于建立注册地质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建议》以及《注册地质师制度暂行规定》、《注册地质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注册地质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等规章制度的起草,征求意见后形成送审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