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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法》修订稿有望年内提交 准入门槛将提高

2010/7/12 9:57:45 人评论 次浏览 分类:滚动新闻

 

 

    修订了五年之久的《煤炭法》几易其稿,终于随着《能源法》的落地在即,进入到了实质阶段。南都记者近日从业界获悉,我国新的《煤炭法》修订工作获得重大进展,其立法体系建设的四大框架已基本拟定,将涉及22项法规。

  煤炭工业协会一位不愿具名的负责人向南都记者表示:“煤炭法的修订工作一直在进行,取得重大进展不无可能。若已经进入到实质阶段,则最快将于年内上报提交到国家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审核汇总后提交国务院审议。”

   准入门槛将提高

  自1996年实施《煤炭法》至今已有14,2005314,国家发改委曾发布公告称,《煤炭法》的修订工作已经正式启动,5年来,修订工作已几易其稿。

  业界消息显示,目前新《煤炭法》立法体系建设四大框架已初定,四大框架主要包括煤炭规划和资源管理类立法、煤炭建设生产类立法、煤矿安全和矿工权益保护类立法和环境保护类立法。其中,新《煤炭法》将重点在煤炭资源的勘探和开采主体资格上重新规定,提高了开发准入条件。

  据悉,新《煤炭法》将提高煤炭资源开发准入条件,规范煤炭资源开发秩序,重点是制定一系列相关规章,完善煤炭建设项目招投标、项目评价、设计审查、项目核准等管理制度,加强煤炭建设项目资质管理,规范煤炭建设工程市场秩序。

  “提高煤炭开发准入条件,有利于我国煤炭资源的合理、有效开采,只有具备较高资质的企业,才能在煤炭开采过程中,充分对煤炭资源进行开采,避免了对煤炭资源浪费现象的发生。”上述人士对此评价称。根据中国煤炭协会的统计,2010年前五个月我国煤炭产量为13.05亿吨同比增长20.6%,预计我国今年煤炭产量将达到33亿吨,行业节能减排形势不容乐观。

  行业兼并重组或加速

  煤炭是我国经济发展之能源基础,其在一次能源中的占比已接近70%。而煤炭行业的集中度却一直低下,前二十家特大型煤炭企业产量占比不足40%。行业集中度过低导致小煤窑低效开采,国家对资源的控制力度不足,因此以大企业为整合平台,提高行业集中度可谓势在必行。

  从国家高层对山西煤炭重组整合的态度来看,山西则将作为一个范本,其兼并重组经验将在河南、内蒙古等煤炭省份推广。据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统计消息显示,山西省煤炭整合重组协议签订率已达到98.5%,兼并重组主体到位率达到96%,采矿许可证换证率达到90%

  但是,由于国家层面的法规缺位,山西煤炭企业重组过程中,诸多方面的信息都表明,整顿地方小煤炭牵涉到千丝万缕的联系,操作知易行难。中国煤炭运销协会市场观察员李朝林表示,异议主要表现在对整合及被整合企业对资源补偿的价格问题和对于小煤矿的基础设施建设的补偿方面。

  “国务院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煤炭兼并重组政策,该政策有望上升到国家法规层面,若顺利进入新修订的煤炭法,煤炭行业的兼并重组将会加速。”上述业内人士向南都记者表示,能源局煤炭司司长方君实在近期的一次煤炭会议上曾透露,国家计划用三年时间,通过兼并重组将煤炭企业由当前的11000家减少到400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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