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
江西省人事厅文件
江西省科学技术协会
赣科协字[2007]140号
关于组织2008年度江铃科技精英奖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局、科协,各省级学会,各大专院校科协、各企业科协:
根据江铃科技奖励基金会章程和江铃科技奖评选办法规定,由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江西省人事厅、江西省科协主办的江铃科技奖,将组织开展2008年度江铃科技精英奖的评选工作。该奖旨在奖励在科教兴赣中促进科技进步、科技创新、科学普及、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生产力发展和为我省经济振兴做出突出贡献的杰出科技工作者。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办法和时间:
(一)申报办法:凡符合江铃科技精英奖申报条件的我省科技工作者,均可申报江铃科技精英奖(申报条件请登陆江西省科协网站:www.jxkx.com.cn《科技服务》专栏“科技奖励”中查阅《江铃科技奖评选办法》)。各类科研机构、高校、企事业单位(包括外资和中央、各地在赣企业),均可举荐本单位的科技人才。
(二)科技精英奖候选人由下列单位推荐:江西省科协所属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设区市科协,大专院校科协、厂矿企业科协。
(三)各推荐单位应当填写统一格式的推荐书,提供真实、可靠的评价和证明材料,并对申报者的材料及材料规范性进行初审后,于
二、申报要求:
1、推荐表填写要求整洁、清楚、规范,一式两份。
2、推荐表中的“推荐理由”,应反映被推荐者近年来开展或完成的重要课题、项目,并将科技成果、创造发明、科学普及、成果推广、论著、论文等时间、题目、内容、承担职责(即项目第几完成人或主编、骨干、参加等)、效果及专家评价等填写清楚。发表的论文要求列清单,写明论文题目、发表杂志名称及时间。有关证件如证书、奖状、任务书等需提供一份复印件。
3、申报人提供的有关附件(如取得成果的时间、鉴定部门的意见、论文著作、奖状证书等)只需一份完整材料,并按类别、时间排序装订成册。
4、申报人须经两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一位为申报人同一单位,另一位为与申报人不同单位。每位专家推荐意见表一式两份,并在“所在单位”栏内加盖专家所在单位公章。
5、推荐单位应对推荐者的科学道德、科学作风、科学水平、业绩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意见。
三、申报费:每人65元(由省级学会、设区市科协、大专院校科协、各企业科协收取,用于初审和组织工作)。
四、其他情况:为鼓励推荐单位积极组织申报,将继续授予获奖者的推荐单位组织奖。
五、江铃科技奖励基金会办公室设在省科协
地址:南昌市省政府大院北一路14号 邮编:330046
联系人:办公室 张光明(电话:6263162)
学会部 熊春龙(电话:6224540)
普及部 彭 韬(电话:6264724)
六、其他事项:江铃科技奖励基金会章程,江铃科技奖励基金会评选办法,江铃科技精英奖推荐表,专家推荐意见表,均可在省科协网站:www.jxkx.com.cn《科技服务》专栏“科技奖励”中下载、复印,省科协不再另行印发。
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 江西省人事厅
江西省科学技术协会
二O0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江铃科技精英奖 审报 通知
抄报:省委王宪魁副书记、省人大万学文副主任、
省政府胡振鹏副省长、省政协雍忠诚副主席
江西省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室
共印260份
各系统中心组:
请按《关于组织2008年度江铃科技精英奖申报工作的通知》(赣科协字[2007]140号)文要求,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并将申报材料于
江西省地质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