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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08年全国青少年地学夏令营江西营的通知

2008/6/25 10:31:24 人评论 次浏览 分类:通知

 

江西省地质学会文件

赣地会字[2008]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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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08年全国青少年地学夏令营

江西营的通知

各有关会员单位: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中“在中小学教学中增加地球科学方面的内容。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地球科学、资源环境、地质灾害等方面的知识”的要求,根据中国地质学会《关于延期举办“ 全国青少年地学夏令营总营”活动的通知》(地会字[2008]035号)的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第27届江西省地学夏令营暨2008年全国青少年地学夏令营江西营。现将办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营形式:省地质学会组织第27届江西省地学夏令营暨2008年全国青少年地学夏令营江西营。江西营又由萍乡分营和景德分营组成,萍乡分营由萍乡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景德分营由景德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请各营组织20—30名营员参加。

二、组织机构:

江西营营长:吕细保、省地质学会理事长

副营长:邱晓云(兼萍乡分营营长),萍乡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副营长:詹铁汉(兼景德分营营长),景德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秘书长:黄越、省地质学会秘书长。

三、夏令营名称,按全国统一命名为全国青少年地学夏令营江西营,费用由省地质学会每营补助3千元,不足部分向营员收取,营旗到省地质学会办公室领取。

联系电话:0791—6117391;传真0791—6117391

四、几点具体要求

1、夏令营要有地学特色,需结合国际地球年十大主题开展更适合青少年特点的地学科普活动,要突出地球科学和国土资源知识,传播科学知识、科学方法和科学思想;并利用营地附近的条件,向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加强对青少年优秀品德的培养。

2、各主办单位要选派热心青少年教育和热爱科普工作的科技人员作辅导员,认真作好营前的活动计划安排、路线踏勘和学习辅导材料的编写等准备工作。

请各分营宜在7月底以前安排夏令营活动,并于7月5日前将办营计划及营员名册报省营(省地质学会),营员名册要求填写姓名、性别、年龄、学校名称、年级。

3、办营方式、规模大小、时间长短,不作统一规定。以办子女营为主,可适当吸收地方优秀在校青少年学生参加。

4、要加强夏令营活动的安全工作,做好营员的安全教育,排除一切不安全的因素。要特别关注防暑、防洪、防灾、交通、野外考察、饮食卫生等各个环节的安全,做到万无一失,绝对保证营员的安全。

5、在夏令营活动中,要指导每个营员写好小论文,采集岩矿标本。闭营后各分营要选送8~10篇优秀小论文,9月底前寄送省营,省营将评选出10篇优秀小论文,并上报中国地质学会。

6、做好夏令营活动的宣传报道,扩大夏令营的影响。做好夏令营的总结工作,于9月底前将总结和各种资料、典型照片或录象带报江西营。

二○○八年六月十九日

                                                             

抄报:中国地质学会  江西省科协  省国土资厅

抄送:各系统中心组                                      

江西省地质学会                                共印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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