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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纪念江西省科协成立50周年“我与科协”有奖征文活动的通知

2008/8/25 11:40:44 人评论 次浏览 分类:通知

 

 

 

各省级学会,各设区市、县(市、区)科协,
各企业及院校科协、省科协各部门及直属单位:


       2009年,江西省科协将迎来50周年华诞。为展示科协组织在促进科技发展、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尤其是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创新型国家、提高全民科学素质中所发挥的历史作用和工作成就,进一步增强科协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和影响力,以及科协系统工作人员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开创新时期科协工作的新局面,江西省科协决定举办纪念江西省科协成立50周年“我与科协”有奖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发展与责任——见证科协50年发展历程。


      二、征文对象
      广大科技工作者、各级学会会员、各级科协组织工作人员,以及其他社会各界人士。


      三、征文内容
      围绕征文活动主题,凡记述与科协组织系统的人和事及其有关的内容均可应征。以下内容供应征者撰稿参考。
1)亲历科协组织各类重大活动、事件的有关见闻;
2)与江西科协历届领导人、科协组织中的著名科学家、知名人士交往的感人故事;
3)江西省科协50年发展历程及所取得成就的各种见证;
4)科协组织对自己成长的影响,科协工作给自己带来的变化记录;
5)在科协系统工作某件有意义或有趣的事,或某一段难忘的回忆;
6)参与各级科协组织和各级学会有关工作的亲身感受记载;
7)科协开展的各种学术、科普、咨询、培训活动对社会各阶层的影响事例;
8)基层科协组织开展科普活动、学术工作的苦辣酸甜记载;
9)党政领导关心、指导科协工作的见证。


      四、征文体裁
      除小说、论文、总结、报告外,征文体裁原则不限,但以报道、特写、新闻、回忆录、随笔、散文为佳。


      五、征文要求
1)征文来稿要求系作者本人创作,内容真实,文笔流畅;
2)每篇征文字数限1500字以内,尽可能配发一幅与征文内容相关的照片;
3)征文文末请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职称、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相关信息;
4)征文电子文档(word格式)请发送到专用电子邮箱:ducf@jxkx.gov.cn,邮件主题请设为“作者姓名+征文来稿”;
5)征文打印稿请投寄到江西省科协宣调部(省政府大院内),邮编:330046,联系电话:0791-6221928(传真);
6)征文截稿日期:2009131
7)征文打印稿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8)主办单位有权在不损害原意的情况下对征文稿件文字进行必要的编辑、删改。


      六、奖项设置
      征文活动设优秀作品奖和活动组织奖。
1)设优秀作品奖12篇,通过评选产生。
      特等奖:1篇,获300元奖金和证书;
      一等奖:2篇,获200元奖金和证书;
      二等奖:3篇,获150元奖金和证书;
      三等奖:6篇,获100元奖金和证书;
      纪念奖:若干,获纪念品一份。
2)设活动组织奖若干。
      获奖单位获600元的奖金和奖牌。设区市科协和省级学会组稿10篇以上,省科协机关各部室和直属单位组稿4篇以上,方有资格参加活动组织奖的评选。
3)为示公允,征文活动承办部门工作人员应征稿件不参加优秀作品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评选,不参加活动组织奖评选。
4)优秀作品奖和活动组织奖获奖名单将于2009年第3期《江西科协》杂志和江西科协网站上公布。
       所有应征稿件作者均获赠1本《“我与科协”征文优秀作品集》并支付稿费。


      七、要求
       通过有奖征文形式纪念江西省科协成立50周年,事关科协组织的社会形象和社会影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抓紧落实。要积极主动向本地区(本学会)专家、学者、学会会员和优秀科技工作者、科协专兼职工作人员、离退休干部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约稿,以记录下江西科协50年的发展历程和辉煌成效,各界人士与科协交往、互动的故事和感受,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和科协工作者为开创江西省科协工作新局面谱写新的篇章。

 


      特此通知


                                                              

 江西省科学技术协会

OO八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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