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地质学会文件
赣地会字[2012]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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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第九届理事会理事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各专业(工作)委员会:
根据《江西省地质学会章程》规定,学会每四年要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经研究决定,于2012年适当时候召开江西省地质学会第九次会员代表大会并对理事会改选。为做好理事会改选换届筹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理事会改选办法
根据《章程》规定,结合我会实际情况,理事会改选换届时适当扩大理事会规模,理事更新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
二、理事候选人条件是:热爱地质事业,热心学会工作,在地质科技工作中成绩显著,有声望和影响,有组织工作能力,学风正派,身体健康,联系群众,积极参加学会工作的在职本会会员。注意推选优秀中青年科技工作者,学科带头人,热心学会工作的从事地质矿产行业管理、企、事业单位领导进入理事会。
三、请有关主管单位、学会会员单位按理事分配名额推荐理事候选人,填写候选人推荐表(见附表3),于
请担任第八届理事会秘书长、副秘书长职务的所在单位同时提出第九届秘书长及副秘书长推荐名单(可以是非理事候选人、亦可连任),由新一届理事会聘任。
学会各专业(工作)委员会等工作机构,根据学科发展和会员建议,本着精减的原则作部分调整。调整方案和其成员由有关方面协商推荐,经八届七次常务理事会审议并报主管部门备案之后,再提交新一届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予以聘任。
联系人:李华珍、谢嘉慧
电话兼传真:0791-86117391
通信地址:南昌市站前路176号
邮编:330002
附表:
二○
抄报:省科学技术学会,省民政厅,中国地质学会、省国土资源厅
江西省地质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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