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学会文件
地会字〔2013〕024号
关于开展2013年度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
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省级地质学会、分支机构,各常务理事单位:
2013年度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推荐评选工作现已开始。按照《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国土资源厅发〔2009〕68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中国地质学会负责各省级地质学会、分支机构和各常务理事单位申报项目的初评和推荐工作。为了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申报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应按照《办法》规定的奖励范围和评审标准,由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函(500字左右)和盖章,与申报材料统一并报送中国地质学会。
二、申报指标
中国地质学会向国土资源科技奖推荐指标为10项,我们对各申报单位指标不作具体分配,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推荐。已由其他渠道申报推荐的项目,不得再通过我会申报推荐。
三、申报材料
申报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应按照《办法》要求组织推荐,申报材料是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评审的基本依据,必须严格按要求填写。所有申报材料原则上不再退回。
(一)科技成果登记证明。报奖项目需已按照相关通知要求进行科技成果登记。未进行科技成果登记的项目主要完成单位,请及时与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科技成果管理办公室联系。联系人:王芳、杨玲,电话:010-66558728、66558717。自2014年起,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未完成登记的科技成果,不能参加当年度的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评审。
(二)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和附件材料,可通过国土资源部网站(网址:http://www.mlr.gov.cn)“在线申报”栏,按照填报流程说明和要求填写,并在网上进行推荐。应先注册网上申报系统后再进行填报。
涉密项目由完成单位另行联系申报。
(三)填报“推荐书”时,第一页项目基本情况“推荐单位”一栏,应填写“中国地质学会”。
(四)申报单位完成网上推荐后,从申报系统中导出打印推荐书和附件,装订成册,申报项目完成人须签字、项目完成单位须盖章,一式四份(其中一份应注明原件归档);首页主要完成人须与内容中的一致;装订要求简装,请勿自己设计封面。同时,提交与报奖项目有关的研究报告、图件和专著材料一份(套)。
(五)提交的书面申报材料(含附件证明材料)与网上申报材料应完全一致,并报数据光盘(含推荐书和附件材料)一份。
(六)根据《办法》规定,报奖项目成果应在2011年1月31日以前已完成综合技术评价(指鉴定、评审或验收),国土资源管理研究类项目应在2012年1月31日以前已完成综合技术评价。时间不足或未经技术评价的报奖项目不予受理。
(七)申报项目均须附综合技术评价(指鉴定、评审或验收)意见书,且每一个意见书均应附评审专家签字表。
(八)申报2012年度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未获奖,或经批准退出2012年度评审的项目;已获得国家或省级科学技术奖的项目;未按照要求进行科技成果登记的项目,本年度不予受理。
四、组织评审
我会将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并组成专家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公示,确定不超过10项推荐项目,报国土资源部。
五、申报截止日期和报送地点
截止日期:2013年5月5日
联系人:禹启仁、孟庆伟
电 话:68311539、68999021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26号(100037)中国地质学会秘书处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