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十三陵培训中心
中国国土资源信息网培训中心
国资信函[2013]2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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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勘查、设计、施工阶段相关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地灾中心、各有关单位:
今年,我国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严峻,国土资源部将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精神,在国务院应急办和部党组总体部署和要求下,继续加强值守、完善制度,不断提高应急能力,促进地质灾害应急响应从经验走向科学、从感性判断走向理性量化,大力推进地质灾害应急技术知识的全面普及。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 号)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9 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0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1 号)的规定,为了使各级国土资源管理干部和技术人员全面学习和掌握,按照国土资源部2013 年培训计划,我们决定举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阶段相关业务培训班”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积极组织本地区、本系统相关单位报名参加学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政府相关文件要求;
2、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要求;、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相关基本概念、工作方法、工作程序、报告编制;
3、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预算编制及预算说明;、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评审要求及备案注意事项;
4、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备案登记管理;
5、综合评估与防治措施;
6、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编制技术要点,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演习;
7、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管理要求、相关资质管理要求等;
8、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阶段(主要工作内容、技术要求、质量要求、进度要求、人员要求、工作流程管理、成果验收等);
9、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阶段(主要工作内容、技术要求、质量要求、进度要求、人员要求、工作流程管理、成果验收等);
10、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阶段前期管理(包括项目招投标过程管理、勘查、设计方案编制单位确定、项目所在地方关系协调);过程管理(包括施工流程管理、设计变更洽商管理、进度款结算);后期管理(包括施工验收、资料归档管理、资金结算)等。
二、培训方式
培训班将由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
中国地调局的专家授课,以讲座、研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者颁发培训《结业证书》。
三、参加对象
各市、县国土资源局相关处(科)室负责人及行政管理人
员,地质调查局、中心及所属队(所)局有关领导;各地质勘查局、矿产开发管理局、地质矿产局、地质环境监测院(地灾中心)主管领导及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机构;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室、地质调查研究院、地矿地质研究所、水环所、地质大队、矿山企业、矿业公司技术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验收单位的领导及技术人员。
四、培训时间、地点
2013 年04 月26 日-30 日 济南市
2013 年05 月03 日-08 日 重庆市
五、收费标准
培训费1480 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所有费用
报到当日交纳,统一开具报销票据。
六、报名联系方法
会务组收到报名回执后,将在开班前7 日内寄发《报到通
知书》,告知具体课程安排、接站安排等事项。
联系电话:(010) 62924921
传 真:(010) 62924921
联 系 人:杨老师 18611822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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