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调整完善学会领导机构、布置学会近期工作任务,江西省地质学会十月二十二日下午在南昌市青云山水宾馆召开第十届理事会第四次理事会暨第七次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对学会第十届理事会法人、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理事和秘书长、常务副秘书长进行增补、调整和批准辞职。本次会议应到人数84人,实到73人,请假11人。实际到会理事比例87%,符合章程规定的理事会议到会人数必须在2/3以上的召开要求。会议表决结果有效。
会议由学会理事长侯克常主持。
会议首先就关于第十届理事会常务理事、理事的新增、变更和辞职做了说明。根据省地质局的推荐批复,新增省地质局核地质大队副队长、教授级高工唐小泉; 省地质局地理信息工程大队副队长、正高工陈巍巍,省地质局第十地质大队副总工程师、正高工饶建锋为江西省地质学会第十届理事会常务理事。新增省地质局核地质大队副院长姚亦军为江西省地质学会第十届理事会理事。
根据核工业矿冶局申请,原省地质学会常务理事张志和同志退休,现变更为副总工程师肖程同志为江西省地质学会第十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增补核工业矿冶局高级工程师王星慧为江西省地质学会第十届理事会理事。根据中国建材工业地质勘查中心江西总队申请,中国建材工业地质勘查中心江西总队的省地质学会第十届理事会常务理事黄德保同志因领导分工变动,变更为中国建材工业地质勘查中心江西总队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聂水龙同志为江西省地质学会第十届理事会常务理事。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原矿保处处长、学会第十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张家菁,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原地勘处处长、第十届理事会常务理事言会因职务晋升离开原工作处室,申请辞去学会兼任职务。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原科信处处长、第十届理事会常务理事李瑛;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档案馆馆长、第十届理事会常务理事王端宇; 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地环院院长、第十届理事会常务理事朱忠,因工作岗位变动申请辞去学会兼任职务。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原副书记、第十届理事会副理事长徐有华,江西省矿产资源保障服务中心原主任、第十届理事会常务理事王先广因退休申请辞去学会兼任职务。景德镇自然资源规划局的学会第十届理事会理事吴正道因领导兼职规定申请辞去学会兼任职务。
对以上同志的新增、变更和辞职,会议表决一致通过。
会议第二项议程是通过学会第十届理事会秘书长、常务副秘书长的辞职。第十次会员代表大会提名由省地质局周小彬同志兼职担任第十届理事会秘书长。同时提名吴耕云同志为专职常务副秘书长,负责秘书处日常工作。周小彬同志和吴耕云同志现分别因兼职规定和年令原因提出辞职申请。会议表决一致通过。
会议第三项议程是通过关于唐维新任第十届理事会法人、副理事长、秘书长的推荐。第十届理事会因学会理事长不能兼任法人和法人必须由副理事长或秘书长担任的规定,学会此前两次推荐的法人代表都未能通过省民政厅的备案。因此,学会法人一直由原九届理事会法人胡宪同志留任。现根据《江西省地质学会章程》和省自然资源厅、省地质局同意,推荐原省地质局二级巡视员唐维新同志担任学会第十届理事会法人,兼任第十届理事会副理事长、秘书长。唐维新的推荐提名经本次会议表决通过后报省民政厅备案。会议表决一致通过。
会议第四项议程是通过2023年第二批入会新会员的申请。第十届第三次理事会审议批准2023年第一批96名新会员申请入会后,又有江西有色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基础地质调查所)等6个单位49名同志提交入会申请,经秘书处审核,该49名同志具备入会资格。秘书处提请审议批准。会议表决一致通过。
会议根据省科协《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学会工作评估的通知》要求,从党建工作、能力建设、科技服务、科学普及、自身建设五个方面将各项任务安排各会员单位(各专业委员会)协助秘书处完成。会议决定,由学会秘书处分别与地质局第二大队、第十大队、物化探大队联合开展主题教育、党建活动和基层调研活动。由学会秘书处、地质局实验测试大队、有色大队、核地质大队筹备召开2023年学术年会、实验测试新技术新成果学术交流会、岩土工程学术研讨会和江西核地质学术报告会。由地热专业委员会和地层古生物专业委员会分别提交全省浅层地温能开发利用的调研报告和赣南恐龙化石现场保护的建言献策报告。以上工作要求在11月下旬前完成。会议就各项任务的落实和完成时间进行了讨论与确定。
会议通报为了改变办公环境,提高办公效率,将学会办公地址由原南昌市站前路200号江西商务大厦六楼搬迁至南昌市站前路176号江西省地质调查勘查院办公大楼九楼,会议表决同意变更学会办公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