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地质学会完成江西省2015年上半年
矿产勘查资质申报材料审查工作
受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委托,江西省地质学会日前根据赣国土资地勘 [2015]1号《乙丙级地质勘查资质申报材料技术审查委托书》要求,完成江西省2015年上半年矿产勘查资质申报材料审查工作任务。
2015年6月,江西省国土资源厅把乙丙级地质勘查资质申报材料的技术审查工作,转移委托给江西省地质学会执行。学会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专家对省国土资源厅2015年度上半年受理的江西省地矿局赣西北大队等8家企事业单位,申请的乙丙级地质勘查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技术审查。8家单位共申请乙、丙级地质勘查资质18个,其中,固体矿产勘查资质5个、地质钻探资质2个、地质坑探资质4个、岩矿测试资质2个、选冶试验资质1个、液体矿产勘查资质1个、水工环地质调查资质1个、地球物理勘查资质1个、地球化学勘查资质1个。
今年7月,江西省地质学会从学会地质专家库中抽取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前往赣州、宜春等地实地查核申请单位的材料并按要求分别填写并提交《专家技术审查表》。最后,向委托单位江西省国土资源厅提交了专家审查意见。
此次工作,是江西省地质学会按照承接政府职能的要求,首次承担地质勘查资质申报材料的技术审查,在工作中,地质学会制定了工作原则,即依法依规原则,审查工作应当坚持审查标准,依法审查,切实保证审查工作的科学性和严肃性,切实保证审查工作程序合法;回避制度原则,审查工作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分配审查任务时,确保审查人员不担任所在部门/系统申请材料的主审人员、组长;公平公正原则,审查工作应当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不同部门/系统、不同经济成份申请材料的审查要一视同仁;分级负责原则,审查工作实行主审人员、审查小组和审查委员会三级负责制,审查人员应当对签署的审查意见终身负责。
由于江西省地质学会在审查工作中坚持廉洁自律,坚持审查标准,坚持公平、公正审查,保证了审查工作的科学性和严肃性,圆满完成了江西省2015年上半年矿产勘查资质申报材料审查工作任务。 (江西省地质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