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出台
到2010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将达到3亿吨标准煤
据新华社报道 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布的《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提出,到2010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将达到10%,全国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达到3亿吨标准煤,比2005年增长近一倍。
《规划》指出,2005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总量(不包括传统方式利用的物质能)为1.66亿吨标准煤,约为2005年全国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7.5%,相应减少二氧化硫年排放量300万吨,减少二氧化碳年排放量4亿多吨。
《规划》认为,我国石油、天然气资源短缺,煤炭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偏高,单纯依靠化石能源难以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发展可再生能源已成为缓解能源供需矛盾、减少环境污染、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加快发展水电、生物质能、风电和太阳能,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是“十一五”时期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首要任务。
2010年,全国可再生能源中,水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9亿千瓦,风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000万千瓦,生物质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550万千瓦,太阳能发电总容量达到30万千瓦。《规划》还提出了促进可再生能源技术和产业发展的目标:到2010年,初步建立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体系,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和技术集成能力,形成自主创新、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和参与国际联合技术攻关等多元化的技术创新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