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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会字〔2008〕051号
关于徐绍史同志任中国地质学会 第38届理事会理事长的决定 各省级地质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研究分会)、各位理事: 经中共中央组织部同意,国土资源部推荐徐绍史部长兼任中国地质学会理事长。经征得学会理事同意,中国地质学会第38届理事会第十次常务理事会议决定,徐绍史同志任中国地质学会第38届理事会理事长。 中国地质学会 二○○八年九月二日
主题词:学会 任职 决定 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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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会字〔2008〕051号
关于徐绍史同志任中国地质学会 第38届理事会理事长的决定 各省级地质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研究分会)、各位理事: 经中共中央组织部同意,国土资源部推荐徐绍史部长兼任中国地质学会理事长。经征得学会理事同意,中国地质学会第38届理事会第十次常务理事会议决定,徐绍史同志任中国地质学会第38届理事会理事长。 中国地质学会 二○○八年九月二日
主题词:学会 任职 决定 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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