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土地二级市场存在的问题,光靠国土部门一家来管显然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因为其中的核心环节是以“股权转让”为名,行“土地使用权转让”之实,能够规避许多税收,这是由于税收制度的漏洞而造成的,我们只能从制度上补救,而不能认为其非法。
值得警惕的是,在曾任南京市江浦县常务副县长的刘某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的案例中,一些政府公务人员,不仅给逃避税收的房地产商大开方便之门,甚至还公开违反土地法律法规和政策,帮助其玩“空手套白狼”倒卖土地的把戏,这种行为往往打着“招商引资”、“改革开放”的唬人旗号,但依然改变不了违法本质。
“只倒地、不盖房”投机行为的存在,说明在土地转让环节,存在着有违“税负公平”的制度性漏洞,这种漏洞一方面让一些房地产商有机可寻,另一方面又让一些政府官员有了寻租空间,这是当前以“股权转让”名义倒卖土地现象存在的根源,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警惕。
规范土地二级市场转让,打击“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违法行为,需要司法部门依法进行打击;堵住“税负公平”制度漏洞,需要税收部门“查漏补缺”;对于各级国土部门来说,不仅要重视土地批前、批中的增量管理,更要重视土地批后的存量监管,即对土地二级市场的规范监管;只有司法、税收、国土等部门齐心协力,才能真正解决好土地二级市场的规范管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