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坚持矿产资源补偿费应收尽收原则,加强对矿补费的稽查核查工作,同时分别与有关矿山企业和所在区县征管部门进行多次沟通,妥善解决存在问题。
一是在处理矿山企业欠缴补偿费的同时,进一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矿山企业法人的法律意识。
二是在具体处理过程中提出对初犯不处罚、轻犯不处罚、主动整改不处罚的原则;对矿山企业不配合,态度恶劣的,依法加重处罚,以维护法律严肃性,起到震慑效果。
三是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程序和相关法律文书,在追缴工作中具体处理意见集体研究决定,确保补偿费征缴到位。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出矿山企业欠缴矿产资源补偿费200万元,目前大部分已追缴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