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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横店重建圆明园已被叫停

2009/4/8 16:20:20 人评论 次浏览 分类:滚动新闻

 

 

 

项目违规立项,用地申报违反国家供地政策,3096.6亩土地规划用地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包括1057.4亩基本农田,东阳市发改局局长受行政记过处分

记者近日从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获悉,曾引发广泛社会争议的浙江横店圆明新园项目,由于存在违规立项、用地申报违反国家供地政策、规划用地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问题已被叫停,浙江省东阳市发改局局长任立平受行政记过处分。

2008218,横店要建圆明新园的消息一经发布,随即引发强烈社会反响,项目规划使用的6000余亩土地成为争议焦点之一,引起了国土资源部领导高度重视。

去年3月中旬,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派出调查组赴东阳市调查发现,在横店圆明新园规划使用的6165亩土地中,有3096.6亩土地不符合横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其中包括基本农田1057.4亩。

该项目主要问题在于,一是未经国家有关部门依法核准。东阳市政府将项目拆分为7个子项目,并自行核准,违反了《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有关规定。二是用地申报违反国家供地政策。《限制用地项目目录》第十四条规定:“主题公园(影视城)禁止占用耕地,亦不得通过先行办理城市分批次农用地转用等形式变相占用耕地”。东阳市政府明知圆明新园规划用地范围内有大量耕地,但仍以一般城市建设用地进行申报。

对此,上海督察局经国家土地总督察同意,向浙江省政府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东阳市在两个月内向省政府提交整改报告。去年525日,国土资源部发文对东阳市2008年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实行冻结。

经过整改,东阳市委、市政府撤销了横店圆明新园筹建工作协调小组;责令市发改局撤销横店影视产业试验区圆明新园·永祜工程等7个核准项目等;责令市规划局将所涉地块规划调整为工业用地,并在依法报批后按招拍挂方式出让,原规划建设圆明新园区块内148亩存量工业建设用地不再改变土地用途;对已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的地块,要求横店镇党委、政府在未依法批准供地之前不得擅自动工,责成市有关部门加强项目及用地审批管理工作。

200811月初,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下发《关于恢复浙江东阳市使用2008年土地利用指标的函》,恢复东阳市建设用地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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