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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市场为基础促找矿突破

2009/9/25 9:45:42 人评论 次浏览 分类:地质改革大讨论

 

(贺冰清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

 

地勘工作是整个矿政管理的基础,既是经济基础(提供资源家底),也是行政基础(管理技术支撑)。因此,构建地勘新机制,是夯实矿政管理基础的重中之重。建立地勘新机制的基本原则是,通过市场机制,充分调动各种要素参与勘查生产活动的积极性,满足各种要素所有者的利益最大化的追求目标。

地勘新机制的主要特征可以概括为:一是勘查要素主要通过市场机制配置;二是政府作用主要体现在公共服务、宏观调控、社会管理、市场监管等方面;三是整个地质勘查工作运行依赖其内在动力机制(需求驱动);四是能够适应矿业全球化的需要。

中央已经出台的关于地勘改革的一系列政策文件,勾勒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地勘新机制建设的基本轮廓。一是政事分开。通过1998年政府机构改革,从体制上解决地质工作政府管理职能与事业职能分开的问题。但由于惯性,当前政府放权还没有完全到位,还存在政府抓项目、代登记矿业权等问题。二是事企分离。具体到地质工作就是公益性地质工作与商业性地质工作分开运行,商业性地质工作要逐步实现企业化改革目标。目前从投资、队伍、成果等方面都还是混合运行,没有真正实现分开。地勘单位企业化改革还没有破局,商业性地质工作的市场主体改革还远未到位。三是中央与地方分工协作。随着财政体制改革,实行中央地方分税制,意味着中央统揽地质工作的格局必须改变。地勘单位属地化管理改革到位,为部分地勘单位融入地方奠定了体制基础。

笔者认为,地勘新机制建设,应在十年地勘改革探索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方向,落实推进措施。

一要明确地勘新机制的改革目标。地勘新机制就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围绕实现找矿重大突破的根本目标,探索地质勘查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机制,即地勘人才、资金、技术、矿业权等要素配置的市场机制,形成合理的、有利于地勘工作持续发展的要素投入和利益分配机制。改革的目标是形成“小政府(矿政管理)、中支撑(公益性地质工作和业务支撑)、大市场(商业性勘查)”的行业基本格局。

二要构建以市场为基础实现找矿突破的机制。矿产勘查不可能再回到事业机制的老路上去,市场化、产业化的方向不可动摇,要防止一边探索新机制,一边强化旧机制。要明确新机制是资金、人才、技术、矿业权都通过市场机制来实现优化配置。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的找矿会战”主要依靠市场机制来动员各种勘查生产要素。需要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矿业权管理、深化地勘单位改革、规范政府行为,促进勘查人才、技术等要素的自由流动和合理配置,实行“探者有其权”,着力打破瓶颈要素的制约,进一步解放勘查生产力。

三是政府要坚持依法行政和加强宏观调控。政府要按照“先予后取,多予少取”的原则,制定强有力的基础产业支持政策。例如,针对新区找矿,要通过探矿权配置等措施,形成鼓励综合研究优选靶区的找矿促进政策。针对老区深部找矿勘查成本高、技术攻关难度大、企业不愿干等问题,政府可以给予政策优惠支持帮助它消化一部分成本,使“不经济”变为“经济”,这就是新机制。为了实现整装勘查开发的目标,政府要加强规划,设定好规模等各种开发条件,引导市场主体按照规划要求自行想办法整合,使各市场主体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权衡考虑,按照市场规则达成整合交易协议(否则其自身利益无法实现)。同时,政府宏观调控要适度和规范,不宜把主要精力放在追求价款、安排项目、委托代登记矿业权等方面,避免对市场机制的干预和破坏。

四要切实推进国有地勘单位改革。针对当前改革进入攻坚阶段的主要问题,建议按照“一头一尾、两头到位,优质资源企业化”的总体思路,切实推进国有地勘单位改革。“一头”指公益性地质工作队伍必须建设到位,分开运行;“一尾”指历史遗留问题作为改革存量逐步消化,解除地勘单位改革的后顾之忧。在此基础上,重组地勘单位的优良资产和资源,集中精干力量,给予矿业权、地勘基金等支持(国有资本授权经营),推向市场,真正实行企业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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